萬泰銀行: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私募案依法屆滿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11/2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5/17
3.變動原因:因本私募之應募人通知本公司在現階段無法於本案到期前參與完成
認購,故依法屆滿不繼續辦理101年度之私募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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