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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察記功浮濫 李鴻源:只剩1/3 王卓鈞:再修正減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4 18:18


立委質疑,警察單位記功浮濫、浪費預算,內政部必須訂出明確獎懲辦法,否則明年警政署編列的十億考績獎金就應該全數刪除。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4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時表示,會重新檢討獎懲相關標準,而今年敘獎也已經只剩下去年的三分之一;警政署長王卓鈞也說,會再修正記功考評辦法,不過警察機關跟一般行政機關不一樣,適當記功對警察辦案效能確實有鼓舞作用。(何庭歡報導)

立委段宜康質疑,近三年內全國公務員一次記兩大功的約一千一百多人次,其中警察就佔近九百位,可以多發一到兩個月薪水,而且「官越大獎勵越多」。對此,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並對記功辦法進行調整,他說:『事實上我剛剛回辦公室查了一下,今年因為我印象中我們退過兩次,事實上今年已經大概跟去年比,大概只剩下三分之一了,所以其實我們今年已經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我也叫他們重新檢討,所以比去年比起來,我們大概剩下三分之一,我們還會繼續檢討。』


王卓鈞則坦承,記兩大功對警察辦案士氣有鼓舞作用,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未來對記功考評辦法會再進行修正,『就是記兩大功的案件會減少。(記者:過去是不是覺得確實是記功太容易?尤其比例這麼高的話。)其實並不容易,因為我想警察機關跟一般行政機關也不一樣,因為警察機關碰到的這種一次兩大功案件,是絕對有他的責任在。』

王卓鈞提到,一次記兩大功案件,在基層同仁方面多是破獲重大案件或緝捕到主要嫌犯等,至於其他如「選舉維安」等專案記功對象,則會是必須負成敗責任的指揮官或承辦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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