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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詮:澄清102年11月12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2

2.公司名稱:旺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6.報導內容:......法人估計,旺詮每股盈餘將超過4.5元,有機會超前聚鼎,

在被動元件業中坐二望一。......

7.發生緣由:澄清102年11月12日工商時報報導。

8.因應措施:依證交所指示說明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

9.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9.2.有關媒體報載之情事,純屬媒體推測,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公告為準。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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