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詮:澄清102年11月12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2
2.公司名稱:旺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6.報導內容:......法人估計,旺詮每股盈餘將超過4.5元,有機會超前聚鼎,
在被動元件業中坐二望一。......
7.發生緣由:澄清102年11月12日工商時報報導。
8.因應措施:依證交所指示說明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
9.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9.2.有關媒體報載之情事,純屬媒體推測,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公告為準。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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