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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75,000,000元。
發行價格訂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股份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6,75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可認購約42.094366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繳款截止日止原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
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日期、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
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
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現金增資基準日:暫訂103年2月14日。如須異動授權董事長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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