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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國新藥: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9/2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11/2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9號4樓(台北辦事處多功能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 討論暨選舉事項:

1. 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3.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4.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

5.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 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案。

8. 全面改選董事案。

9.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 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0/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1/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10/29-102/11/27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未過戶者,務請提前於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以前,駕臨

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者

以102/10/28郵戳為憑〉。

二、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相關事宜如下:

(1)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名,採候選人提名制,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

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人名

單。

(2)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3) 獨立董事之提名需具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

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等。

(4) 受理期間:102年10月18日至102年10月28日。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2年10月28日下午四時前,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

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

東臨時會提名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5) 受理處所: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辦事處(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9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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