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台胞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5 13:56
大陸公安部今(15)日發佈公告,決定啟用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電子台胞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9月21日起開始受理電子台胞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台胞證。
中新網15日報導,9月21日起,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可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換發5年有效電子台胞證,包括持一次有效台胞證入境的台灣居民。
根據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無需辦理簽注。仍然有效的本式台胞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發電子台胞證。
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向邊檢機關申請自助通關資訊備案後即可自助通關,此前已備案的換領電子台胞證後可繼續經自助通道通行。
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可在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
據了解,啟用電子台胞證是為了進一步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以及在大陸居留、生活,提高證件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
自今年7月6日開始,公安部部署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及受委託的港澳地區辦證服務單位試點簽發電子台胞證。目前,試點單位已簽發電子台胞證20.4萬張,同比增長20.5%,受理、審批、簽發、制證及查驗工作平穩有序,為啟用電子台胞證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公告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公 告
為進一步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居留、生活,公安部決定啟用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一、自2015年9月21日起,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受理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根據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無需辦理簽注。仍然有效的本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領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可以在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持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入境的台灣居民可以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證件。
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式樣等,參見公安部2015年7月1日公告。
特此公告。
公 安 部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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