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限制銀行員工分紅 影響全球35000人
鉅亨網編譯潘天佑 綜合外電 2013-09-05 15:50
據《彭博社》報導,英國銀行業協會 (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BBA) 表示,全球可能受到歐盟實施的紅利限制法令影響的銀行員工人數大約有 35000 人,是受到薪資法令影響人數的 20 倍。
銀行業團體在一則張貼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 (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EBA) 網站上的報告中指出,歐盟這項法令規定發放的紅利不能超過年薪的 2 倍。受到影響的銀行業員工包括英國的 23450 人、歐盟其他國家的 2835 人及全球其他地區的 8777 人。BBA要求歐盟當局延後 1 年實施這項紅利限制法令。
自 2008 年的金融危機後,歐盟立法機構就立法限制銀行員工的薪資上限,而今年初,歐盟再進一步立法限制銀行紅利發放不能超過年薪的 2 倍。2011 年設立,以協調歐盟各國銀行法規的歐洲銀行業管理區規定,收入超過 50 萬歐元 (65 萬 9 千美元) 的銀行員工都是「風險承受者」,其薪資得受到法令限制。
BBA 行政總監 Simon Hills 表示,單獨以總收入組合為基準,來定義實際的風險承受者,這樣的做法是完全不對的。很多銀行從業人員對公司的貢獻都超過 50 萬歐元的限制門檻,這項限制並不能反映他們為公司所承擔的風險。Hills 希望 EBA 能重新考慮這項限制的適合性。
EBA 也計劃對每間銀行裡,領最高薪資的前 0.3% 的員工,及每年領取超過 7 萬 5 千歐元紅利的員工,訂立法令限制。BBA 表示,大概會有 1500 名員工會受到前一版本的這項法令的限制。受此法令規範的員工包括,歐盟地區注冊銀行在世界各地的員工,或受到歐盟補助的非歐盟藉銀行業者。
延後一年實施
BBA 擔憂,銀行業者為達到這項法令要求,從 2014 年度的紅利發放開始限制,而必須從明年初就開始著手調整員工的紅利架構。EBA 發言人 Franca Congiu 拒絕就 BBA 的報告發表評論。
BBA 在報告中提出,若將法令實施日期延後到 2015 年,銀行業者就會有足夠的時間,重新設計工作合約,及完成必要的工作合約修改程序。英國 Linklaters LLP 法律事務所的僱用賠償律師 Alex Beidas 表示,他能明白為什麼 BBA會要求 1 年的寛限期,因為必須讓每個會受到這項法令影響的員工,都能清楚明白這項法令規定。而 Beidas 也認為EBA 很可能會體諒銀行業者,給予 1 年的寛限期.
更高的薪資
根據人力顧問公司 Towers Watson & Co. (TW-US) 6 月所做的調查顯示,為了抵消歐盟這項紅利限制的影響,全球超過一半的銀行業者會調高薪資水準。這份調查也發現,在 150 位出席倫敦人力資源會議的人資部門人員裡面,只有 7% 認為歐盟這項法令能有效降低金融業的薪資水準。大約 53% 認為,這項法令反而會讓薪資水準往上調整。
歐盟是在今年 2 月的時候,立法限制銀行業發放的紅利不能超過固定薪資的 2 倍。訂立這項法令的歐洲議會議員表示,這能防止過高的薪資,及扯制不負責任的風險承擔行為。英國財政大臣 George Osborne 反對這項限制,他表示這會傷害英國金融業的競爭力。
英國最高金融市場監管單位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 的總監 Martin Wheatley,在今年初曾批評這項限制法令,說這會讓銀行業提高基本薪資,限制了銀行主管們懲罰「表現不良者」的能力。Wheatley 還表示,上一次英國立法機構想立法限制銀行業者的紅利時,銀行業者馬上把 VP (Vice President,歐美銀行的中階員工) 薪資調高 1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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