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製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原買回股份之目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1 20:53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11
2.變更後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原買回股份種類: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4.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5/22~104/07/21
5.實際買回期間:104/05/25~104/06/01
6.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年買回40,000股並轉讓員工。
102年買回172,000股並轉讓員工。
104年買回291,000股。
7.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顧及市場機制及考量整體資金之有效運用,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8.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原買回股份目的之會議紀錄:
案由:擬變更庫藏股買回目的並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案,提請決議。
說明:
1.本公司於民國104年5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
第28-2條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買回期間為民國104年5月22日至民國104年7月
21日止,以供辦理註銷股份之用。截至買回期間屆滿日止,實際買回股數為291,000股,平
均買回價格為每股新台幣78.66元(含手續費)。
2.考量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擬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買回辦法」第二條
第二項、於申報預定買回本公司屆滿之日起二個月內,提案變更原買回股份之目的為證券交
易法2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轉讓股份予員工」,並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
法」(請參閱附件一)。
3.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事宜。
4.謹提請 討論。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9.「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00年12月22日初訂
103年8月11日第一次修訂
[104年9月11日第二次修訂]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第一項第
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
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
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本公司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
(受讓人之資格)
第四條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其前一年度及當年度未受
有重大處分,並由本公司執行長暨總經理提報,呈董事會決議核決之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
公司、其國內子公司及國外子公司(子公司係指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由本公司直
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之正式編制內全職人員,
得享有依本辦法認購股份之資格。經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
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認購資格。
(轉讓之程序)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
一、員工可認購股數之訂定本公司將考量員工職務、職責、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
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並須兼顧認購配股基準日時本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
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由董事會訂定員工可認認購股數標準。
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
洽其他員工認購之;若再有不足,依第九條規定辦法。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購配股基準日、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
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範圍內調整之。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
第九條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之庫藏股,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
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其他)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0.「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1.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04年5月21日第十八屆第十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4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2.1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2.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美時製藥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擬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68元至105元間,係落在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所認為合宜之買回區間價格新
台幣52.29元至137.65元範圍內。
13.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 如何發揮多重資產策略的最大優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