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波:本公司減資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1 17:10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1
2.公司名稱:沛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822,080元整,銷除股數3,482,208股,以減資換
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與發行股數如於減資基準日前有所變動者,則前述減資後實收
資本總額與減資後發行股數亦應對應變更。
(3)上述係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4)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各項登記外,凡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
請自公告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辦理,特此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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