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電子:更正1020321上傳對子公司背保超限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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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連雲港光鼎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透過第三地區100%轉投資大陸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564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95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9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95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無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定期存款單
(2)價值(仟元):17401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94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815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契約到期即自動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契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8910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72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6.9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9.7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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