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除權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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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90,933,109元(每股配發7元)
(二)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27,923,7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新股2,792,379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2/06/25
5.最後過戶日:102/06/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6/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1
8.除權(息)基準日:102/07/0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民國102年6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16751號函核准在案。
(二)盈餘分配比率: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拼湊整股之登記,
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
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新股之
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三)本次盈餘轉增資之新股不得參與102年現金增資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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