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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會計法漏修法「教」 蔣偉寧盼:公款公用除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上周通過的會計法修正條文,但文字內容疏失,導致大學教授無法納入除罪化範圍。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當初修法就是希望,給公款公用的教授一個機會,希望立法院能再提復議,還原立法意旨...(陳映竹報導)

新修正的會計法原以為可以讓民代特別費和教授研究費解套,但卻出現烏龍,適用對象只寫各「大專院校職員」,未寫明「教」職員,一字之差,讓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研究費,恐怕無解套。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他也不知道為何出現漏字的狀況,當初立法就是希望給公款公用的教授能除罪化,這次修法是立法院主導,最好解套的方法就是由立院再提復議,還原立法意旨。

近年來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研究費鬧得沸沸揚揚,蔣偉寧和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中研院長翁啟惠還曾發表聯合聲明,希望核銷制度有彈性。蔣偉寧重申,要給公款公用的教授一個機會,公款私用的教授該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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