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執法首日 未貼安全證明就開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毒澱粉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為了替消費者食的安全把關,重拾消費者信心,今(1)日是衛生署啟動食品安全專案計畫的第一天,衛生署所列管的8大類產品店家必須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未執行者產品將會被要求下架,倘若具結不實,依照《食管法》修法通過後,除了要負擔刑責外,最重將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
衛生署表示,有銷售地瓜圓、芋圓、粉粿、豆花、粉圓、黑輪、肉圓和粄條等8大類產品店家,必須在顯眼的地方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清楚告知販售的產品不含違法化製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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