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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亞衛星: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沈呂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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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5/31~104/05/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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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沈呂百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香港智得溝通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智得志業文化傳播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香港智得溝通有限公司: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號華懋世紀廣場31樓

北京智得志業文化傳播公司:北京市朝八里庄西里983303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廣告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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