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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臺灣金控:代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行政處分新台幣180萬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受處分人臺銀人

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處分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文書案號102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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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金管保壽字第10202548032號。

2.事實發生日:102/05/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該公司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有未訂定投資標的發

行或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追償作業程式、業務員有未經公司辦妥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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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招攬保險業務、辦理銀行行銷通路招攬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

品銷售後電訪作業,對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超逾七十歲(含)以上之保

戶有未電訪或補寄掛號提醒相關風險及得行使契約撤銷權,未確實執行內部

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式、理賠或給付案件未由合格理賠人員審核、辦理保險業

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作業,有未以書面或適當方式告知消費者之情事及委外合

約內容有未載明法規要求事項。

以上缺失應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共核處罰鍰新台幣180萬元整,並依同

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2項糾正。

4.處理過程:依法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影響為新台幣180萬。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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