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穎: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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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3/11
2.發行股數:普通股5,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待決議後另行公告。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
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3,750,000股,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
購124.447482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500,000股
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於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至繳款截止日
止自行併湊認購,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年4月5日。
13.最後過戶日:102年3月31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年4月1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年4月5日。
16.股款繳納期間:102年4月9日至102年5月9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增發行新股,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3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565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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