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維航業:本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06
2.公司名稱:四維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2年3月6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
6.因應措施:
(1) 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及第142條之規定,訂定自民國102年3月7日至
102年4月8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
工,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南松山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
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2) 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認
購股數撥入其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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