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小輪(集團)(00050.HK)就有關近期香港終審法院對一名獨立第三方進行裁決公布,有關裁決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對集團通州街208號物業發展項目造成影響。然而,鑒於向有關政府部門澄清需時,重建進度或會受到延誤。
本月13日,香港終審法院就律政司司長與一名第三方發展商於九龍城若干地段興建一座多層綜合用途大廈之物業重建項目提出之訴訟,裁定律政司司長勝訴。房屋地段乃以官契持有,而官契之條款規定每幅房屋地段不得興建多於一所房屋。而集團通州街項目之官契乃根據《一九零一年前濱及海床條例》之條款,並包括有關地塊不得作「Reclamation building dwelling houses workshops factories or godowns or similar purposes 」以外用途之條款。
公司將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絡,以確定有關裁定會否對通州街官契條款之詮釋造成任何影響,現階段未能確定有關項目官契之詮釋,或是否需要支付任何地價。
集團已就通州街官契之使用條款取得初步法律意見,並獲告知通州街項目與終審法院案件可有不同,而通州街官契之使用條款應詮釋為准許於地塊上興建樓宇。地塊上已有一幢高層建築物及過去在附近亦有類似建築,而該等官契使用條款相同。(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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