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起火業者服務中斷 用戶能否減價須認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內湖「數位通」機房起火造成「是方電訊」中斷客戶服務將近十幾個小時,其中有行動通信也有固網業者。依照行政院消保處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用戶如果因業者設備障礙、阻斷,造成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可以扣減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的電信服務,以這次超過十二小時未滿二十四小時為例,可減收百分之二十,不過,NCC目前還在會同業者進行損害認定。(閻大富報導)
NCC通訊營管處技正林慶恒指出,位在起火大樓中的許多業者都有備援線路,可能只會造成網路壅塞,而這次「數位通」和「是方電訊」中斷服務長達十幾個小時,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威寶等電信業者,以及多家網路業者都受到影響,但下游端的消費者有無中斷服務,還需要與業者再認定。
依照定型化契約範本中的規定,行動通訊如果中斷十二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當月月租費可減收百分之二十,或提供等值的電信服務;固網連續阻斷十二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當月月租費應減收百分之五,而暫停通信開始時間,以業者察覺或接到用戶通知的最早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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