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康聯:澄清102年5月11日工商時報第B4版及經濟日報第B5版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05/11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於第B4版面報導「神隆、康聯攜手 搶50億元人民幣商機」,經濟
日報於第B5版面報導「神隆結盟對岸通路商康聯 瞄準242億元市場」。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台灣神隆與康聯簽訂共同成立規則聯盟之意向書
,為雙方公司確認初步合作意願,截至目前為止雙方並未簽署任何關於業務合作、投資
金額及其他對財務業務上有重大影響之合約。且相關產品最快於四年後專利到期後方可
在中國上市,對於目前公司現行的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2)報紙標題所稱「搶50億元人民幣商機」、「瞄準242億元市場」,係指規則聯盟合作
案中相關抗腫瘤產品的原廠藥品2012年中國市場規模,並非未來預期的營收數字,特此
澄清。
6.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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