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新網報導,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關於規範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銀證合作業務的禁止性要求、合作銀行遴選標準、定向合同規範性要求、內部管理機制、備案管理、執業檢查等相關規定。
中證協表示,目前證券公司銀證合作定向業務風險基本可控,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和潛在風險,需要加以規範。《通知》首先明確銀證合作業務的禁止性要求,包括證券公司分公司、營業部獨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管理分公司除外);證券公司不允許開展資金池業務、將委派資金投資於高污染、高能耗等國家禁止投資的行業或進行利益輸送。
《通知》還明確合作銀行遴選標準,要求證券公司審慎選擇合作銀行。
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 協會和市場監測中心將按照《通知》要求,對證券公司銀證合作定向業務實施現場及非現場檢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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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2,5201,5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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