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捷:更正公告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21
2.公司名稱:智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金額誤植以元為單位,將其更正以仟元為單位
6.因應措施:「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實際動支金額」
更正後皆為738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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