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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244,115,140元,消除股份24,411,514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037號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沛亨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工業用電子產品、通訊器材、消費性 電子產品及電腦用類比積體電路 (Analog ICs) 及混成式 (Hybrid) 類比積體電路。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81年1月11日訂定,101年6月21日第14次修訂。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880,000,000元,分為88,000,000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488,230,290元。
(七)減資消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減資244,115,140元(減資率約為50%),消除股份24,411,514股,每股面額為壹拾元。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壹仟股減除約5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八)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4,115,150元,發行股數計24,411,5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本次減資用途: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十)減資基準日:本次減資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十一) 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會另行決議辦理。
(十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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