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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18
2.公司名稱: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各公司102年01月底自結財報計算
(1)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負債比率:37.62%
流動比率:135.70%
速動比率:119.36%
(2)ED-In Data Technology Group Ltd. Co.
負債比率:83.17%
流動比率:119.73%
速動比率:64.09%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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