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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協會起訴谷歌圖書侵權:索賠30億美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5月9日早間消息,谷歌與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周三再度對簿公堂,后者就谷歌數字圖書項目向該公司索賠30億美元。

在周三召開的法庭聽證會上,兩家公司的代表律師進行了口頭辯論,此次聽證會旨在判定這項訴訟是否可按集體訴訟的形式進行。所謂“集體訴訟”(class-action),是主要適用於訴訟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人數多的一種訴,而“人數多”的標準一般是指在十人以上。這種訴訟是指多數成員彼此間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數過多致無法全體進行訴訟,需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利益起訴或應訴。


去年,紐約州第二巡迴法庭法官已授予美國作家協會以集體訴訟形式對谷歌提出起訴的權利,但谷歌周三極力主張不應賦予該協議這種權利。

谷歌此前曾援引調查報告稱,接受調查的作家中有一半以上已批准谷歌掃描其所著圖書,以便這些圖書的內容可在網上搜到;45%作家表示,由於谷歌掃描的緣故,他們已經看到或預計將會看到自己所著圖書的需求增長;19%表示,他們已從谷歌的掃描活動中獲得財務收益。谷歌發言人周三稱:“我們對谷歌圖書(Google Books)進行的投資令讀者和作者都從中受益,幫助釋放了成百上千萬本圖書中包含的龐大知識。”

美國作家協會則尚未就此置評。過去幾年中,市場對谷歌可能面臨多大金額的索賠請求一直都有諸多猜測。此前,美國作家協會一直都尋求對每本“被侵權圖書”索賠750美元。按美國作家協會周三提出的30億美元索賠金額計算,這意味該協會的索賠請求僅覆蓋了約400萬本圖書,在谷歌掃描的2000萬本圖書中所占比例為五分之一。

在過去近十年時間裡,谷歌和美國作家協會一直都在就圖書數字化問題展開爭訟。美國作家協會在2005年提起訴訟,稱谷歌圖書掃描活動涉嫌侵犯版權。2008年,雙方達成了一項和解協議,內容是谷歌將向圖書作者和出版商支付1.25億美元,以換取掃描和出售其版權作的權利。但在2011年,紐約市聯邦地區法庭華裔法官陳卓光(Denny Chin)駁回了這項和解協議,稱其將給谷歌帶來相對於競爭對手的不公平優勢。

去年5月,陳卓光批准美國作家協會以集體訴訟形式發起指控;但在同年8月,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庭判決稱,谷歌可對陳卓光的判決提出上訴。(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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