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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78,847,723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不分配員工紅利。
二、本公司已於102年7月0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102年8月10日為除息基準日,自102年7月16日起至102年8月10日止為債券停止轉換期間,因董事會決議日至可轉換公司債停止受理轉讓期間,故按配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調整配息率。現金股利由原來每股配發3元調整為每股配發2.92326179 元。
三、除息交易日:102年8月2日
四、最後過戶日:102年8月5日
五、除息基準日:102年8月10日
六、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8月6日起至102
年8月10日止。
七、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2年8月30日
八、發放方式: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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