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山: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5-07 11:17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2.報導日期:102/05/073.報導內容:台電變壓器弊案,約談18人。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1)本公司並非台電變壓器供應廠商,僅配合廉政署的調查。(2)對於本公司之業務財務均無影響。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如上6.因應措施:如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上曜: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下一篇元太科技:代子公司Hydis Technologies Co., Ltd. (“Hydis”)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轉型計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