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家上市櫃公司須強制設審計委員會 金融業先行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7)日表示,依照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的適用範圍規定,分階段強制上市櫃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第一波適用對象為金控、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以及資本額5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須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公司有116家。
金管會表示,依據證交法授權研議規劃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的適用範圍規劃,必須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的公司包含:已經證交法發行股票的金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保險公司、上市櫃或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的綜合券商,以及資本額新台幣5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都應該設置審計委員會。
不過,金管會也給予應設置審計委員會公司緩衝期,現任的董監事任期屆滿時才適用,但如果董監事是在民國102年任期屆滿,可以自102年選任董監事任期屆滿時,才適用。
- 台股利多!現金流布局關鍵在?聽蕭碧燕說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