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美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正資本公積配發比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5/01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原每股配發股票股利4.5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現金股利3.5元。
4.變更原因:因轉資本公積轉撥充資本有限額限制(每年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的10%)
,因此公告修正。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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