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1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5/01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原每股配發股票股利4.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現金股利3.5元。4.變更原因:因轉資本公積轉撥充資本有限額限制(每年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的10%),因此公告修正。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