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因信用卡資訊系統委外缺失,金管會今(9)日宣布,台新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業務資訊系統暨資料處理委外及資訊設備採購作業,出現未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的缺失,重罰台新銀600萬元;因正值台新銀積極推動與彰銀(2801-TW)合併之際,遭此重罰,也格外引發市場關注。
金管會表示,因台新銀長期將信用卡業務主要資訊系統委外給單一關係人,且對受託機構終止服務的緊急狀況,並未制定應變計畫,以避免服務中斷風險,顯示內部制度未能辨識評估重大風險,風險也未限制在可承受範圍內。
另外,金管會表示,台新銀委外合約內容未符合「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影響銀行權益。且未建立妥善採購制度,致使單一關係人得標比率偏高,易衍生人為操作弊端,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
也因該項內控缺失,金管會依據銀行法重罰台新銀600萬元罰鍰。市場也憂心,該案恐影響台新銀推動與彰銀合併事宜。
由於財政部日前發函金管會,點名彰銀連續2次的常董會決議,違反董事長與經理部門的權責畫分及內稽內控等缺失,建請金管會進行相關調查,因此,這次金管會懲處也引發關注。不過,金管會表示,9日才收到財政部的發函,這次對台新銀的懲處是舊案,與彰銀合併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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