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陽科技:更正101年12月資金貸與他人及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5
2.公司名稱: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更正101年12月申報資金貸與他人之期末餘額及實際動支金額
(2)更正101年12月申報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期末餘額及實際動支金額
6.因應措施:更正後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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