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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彰銀案是合意併購 財政部不代表全股東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07-02 10:30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日表示,堅持反對惡意併購,絕對不會因台新金(2887-TW)投資新台幣300多億元,就讓它取得彰銀(2801-TW) 1.7兆元的資產。對此,台新金發言人暨財務長林維俊表示,本案是合意併購。財政部在彰化銀行僅有少數股權,不能代表所有股東,故不應因「部份」股東在討論過程中有不同看法,就把本案誤認為惡意併購。

台新金6月22日股東會上,股東臨時動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吳東亮重啟與彰銀合併案,台新金控上周五在彰銀董事會尚未召開前,先行在例行常董會上提案通過「成立與台新金整併研究小組」。


對此,張盛和表示,金融業不是一般的營利事業,所以不像一般營利事業可以強行併購;金融業是高度監理的行業,所以即使台新金所有要併購的程序都走完了,最後還是要經過金管會的同意,金管會不會同意惡性併購,財政部目前已去函金管會,將捍衛國家和全民的利益;絕對不會因台新金投資新台幣300多億元,就讓它取得彰銀1.7兆元的資產。

面對財政部強硬態度與談話,台新金發言人林維俊表示,一般惡意併購是指A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通過要併購B公司,但B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反對,即造成所謂惡意併購之狀況。

林維俊進一步指出,但是,彰銀與台新銀合併案將循合法的公司治理程序,並會在董事會及股東會充分討論且同意的情況下才會進行下去,故本案屬於合意併購。財政部在彰化銀行僅有少數股權,不能代表所有股東,故不應因「部份」股東在討論過程中有不同看法,就把本案誤認為惡意併購。

林維俊更反問,彰銀與台新銀都是台新金控的子公司,子公司間的合併,怎麼會是惡意併購?

對於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金管會將不會同意台新金控所提彰銀合併台新銀案,林維俊更說,台新金控深表遺憾,因同意與否應該是金管會職權,中華民國是一法治國家,相信金管會將依法行政,且會作出對國家競爭力、金融產業、彰銀與台新金全體股東有利的睿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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