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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通過
本報記者 劉玉海 北京報導
1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明確了未來20年中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方向和“十二五”時期建設重點。這是繼《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之后,中國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明確,未來20年,要以“提升原始創新能力、支撐重大科技突破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針對科技前沿研究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統與環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間和天文、工程技術等7個科學領域為重點,加快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其中,“十二五”時期,將選擇中國科技發展急需、具有相對優勢和建設條件較為成熟的領域,優先安排海底科學觀測網、精密重力測量研究設施等16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相較於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其運行效率亦是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前,中國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主要為高校和科研院所使用,對社會開放相對較少。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健全協同創新和開放共享機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運行效率。
2003年以來,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在中國政治議程中的重要性被反復強調。中共十八大報告中,也將科技創新視為“提高社會生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並將其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根據此前通過的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中國希望到2020年,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對外技術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本國人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和國際科學論文被引用數均進入世界前5位。該《規劃綱要》還將能源、水資源和環境保護技術、信息技術和新材料技術、生物技術、空天和海洋技術作為2020年前的科技戰略重點。
當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對作權法實施條例等四部行政法規關於款數額的規定作出修改,以加大對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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