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聯發科:本公司先行申請撤回發行新股乙案,待相關程序完備後,擬重新進行申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16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考量本公司與開曼晨星半導體(開曼晨星)

合併案在外國之事業結合申請核准程式仍在進行中,

經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溝通協商後,

先申請撤回合併開曼晨星發行新股乙案,待相關程

序完備後,本公司將依規定重新進行申請,

原合併目標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