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交易 公平會要求月內補件完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傳媒交易結合案至今仍只有「台塑」一方前來公平會申報,公平會主委吳秀明今天(3號)在立法院經委會表示,下週將召開委員會議判定是否需要補件,吳秀明更在立委不斷追問下透露,會儘量要求,如果得補件須在一個月內完成。(何庭歡報導)
公平會多次提及,壹傳媒交易案結合申報必須等到補件齊全後,才開始最多六十天的審查期,立委要求公平會應該儘快確定是否要求壹傳媒四方買家補件,吳秀明表示將在下週委員會議決定,立委再追問如果要求買方補件或補申請的期限,吳秀明起先表示依法並無補件期限,後來終於鬆口透露,儘量要求申請人在一個月內補件完成。吳秀明說:『前提是要先認定他們四個是否都有申報義務,如果有的話,我們儘量要求一個月,因為現在委員會還沒有開會,下週要認定說他們其他人也有申報義務,這個前提要先成立。』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提到,目前其他三方認為不需申請理由,是根據公平交易法中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也就是持有或取得他事業股份或出資額達到他事業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的,才需要前來申請,但孫立群也強調,仍有其他申報結合義務的定義,他說:『我們業務單位一定會先作一些研析,然後有幾個備案,然後看這些備案是怎麼樣,然後送委員會討論,那大概有幾個重點,主委剛剛特別提到,看另外三家需不需要來,如果需要來的話,理由是什麼。』
根據公平法中其他申請結合定義包括:受讓或承租他事業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者、與他事業經常共同經營或受他事業委託經營者、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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