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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亞太電搞4G漫遊台灣大引發爭議 NCC設紅線查核蒐證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4-12-31 18:49


亞太電(3682-TW)以4G漫遊共用台灣大(3045-TW)網路方式快速在年底宣布正式4G開台,惹來台灣之星、中華電、遠傳不滿,一狀告到NCC要求禁止兩家業者4G漫遊;NCC發言人虞孝成今(31)日指出,經委員會討論決議先進行行政檢查及蒐證,了解事實後再來進行處置,他表示,相關法規都會考慮,第一優先是位階最高的電信法,會針對條文檢視,絕對不可以違背法規。

NCC上周委員會針對威寶電信函請依法禁止亞太電、國碁以4G漫遊共用台灣大網路案進行討論,NCC指出,將依據電信法第11條第2項、第21條、第63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0條第5項、第63條、第66條及第84條規定辦理。


NCC說,威寶依據報載資料,在今年11月及12月分別以威寶及其合併後公司台灣之星名義發函,檢舉亞太電與國碁2家行動寬頻(4G)業者,延宕網路建設且欲以4G漫遊或共用台灣大核心網路方式辦理開台。
 
NCC表示,通訊營管處受理後就所檢舉事項蒐集事證,並提出研析意見;經委員會決議,由相關業管單位進行查核,並檢視亞太電與國碁是否符合原事業計畫書所載事項及應辦理事項,以確認是否違反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0條第5項事業計畫書變更,及同管理規則第47條第3項系統交換設備變更應報請NCC核准的規定。另外,也將一併了解在提供用戶漫遊服務時,是否充分揭露提供服務的業者。

NCC指出,有關亞太電未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84條第2項,與其他經營者完成網路漫遊協議後1個月內將協議書送請NCC備查規定一事,業管單位應依規定進行調查,並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

虞孝成指出,先進行行政檢查及完成蒐證後,將會進一步檢視法規及業者所提出的事業計畫書承諾事項;他說,在合法情況下盡量讓業者有經營彈性,但不可以違背現行法規。

虞孝成表示,相關法令都會考慮,會針對條文檢視,不可以違背法規,第一優先是位階最高的電信法;不過行政檢查及蒐證結果何時可以完成,NCC目前並沒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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