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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作協議書
2.事實發生日:103/12/27~103/12/2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本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北屯區松觀段352地號大樓新建工程承攬合作協議書
契約總金額新台幣伍億零肆佰萬元整(含稅),
正式合約於立合作協議書日起30日內簽訂。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增加營業收入。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補正「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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