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荃: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新股核准興櫃櫃檯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3/7/16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價格每股12元,合計新台幣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8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452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3年12月3日經授商字第103012359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 】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3年12月23日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
(一)股東若採行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且已辦妥手續者,其配發之股票將於發放當日匯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內,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券商登錄即可。
(二)未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並檢附集保帳號及轉撥申請書(671表單)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 27186425 】辦理劃撥手續;辦理劃撥手續完成後,配發股份於翌日撥入貴股東集保帳戶。
(三)因本公司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所以增資配發之股份均不得自集保公司領回。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