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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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5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90%,計
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有股東自認股基準
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設立廠房、充實營運資金等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現行法規訂
定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認股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增資基準日、員工
認股辦法、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履約期間及繳款等各項增資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重要內容(如預計發行條件、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
金運用進度等)暨其他有關檔案及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4)為配合本次資金募集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所需
之契約及檔案,並全權處理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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