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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RBC將分4級 低於50%就接管 2016年上路

鉅亨網記者陳慧凌 台北 2014-08-20 12:25


金管會下周將把保險法修正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送行政院。金管會表示,未來保險公司只要資本適足率(RBC)等級將分4等級,只要RBC低於50%就是嚴重不足,若未能限期改善,就會被接管、停業或解散等,預計2016年實施。

金管會修改保險法,其中,最為外界所關注的就是問題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金管會表示,未來保險公司RBC將分為4類等級,分別為:「資本適足(符合法規200%以上)、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與資本嚴重不足」,一旦問題保險公司RBC低於50%或為負時,就是資本嚴重不足,金管會將限期增資、提改善計畫與合併,在期限屆滿90天內即接管、停業或解散,預計2016年1月1日實施。


金管會表示,此次保險法修正重點,還包含銀行可以向申請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保險業應聘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但考量產險業的精算人才有些不足,金管會擬採差異化管理。此外,對於內稽內控也要強化,未來罰鍰額度從現行到新台幣60萬元到300萬元調整為60萬元到600萬元。

OIU的部分,金管會表示,將修改國際金融條例,增加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部分,已在國內設立產壽險或再保險公司都可以在境內設立會計獨立的OIU,未來可從事外幣收付的保險業務或再保險業務。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曾玉瓊表示,OIU將朝保單免審的方向放寬。

金管會還擬參考其他國家例法,將有租稅優惠措施與優惠期限,OIU業務也可委託其他機構來代辦業務項目,或蒐集處理病歷、醫療等與個資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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