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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13
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因應本公司配息作業,依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
自103年9月3日除息基準日起,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價格由每股新台幣32元調整
為新台幣22.31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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