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福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聯貸案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11-26 13:58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聯貸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3年11月25日董事會通過籌組聯貸案乙案。為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營運週轉金之用,茲委託台新銀行為主辦銀行,籌組三年期得展延二年之新台幣五億元或等外幣,並視籌組狀況,得於20%範圍內增(減)聯合授信總額度。有關此次聯貸額度申請及簽約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北港有線: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更新版)。下一篇中信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三年度第二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乙券上櫃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