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12
2.公司名稱: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會103年11月5日決議將第四次
買回庫藏股計1,261,414股,依本公司訂定「第四次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轉讓予員工,轉讓價格依
買回平均價加計利息為每股新台幣77.3838元。
(2)本公司於103年11月12日已全數收足股款,訂定103年
11月12日為驗資基準日。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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