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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7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4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2719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發行之新股依法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15%,即606,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
購外,餘3,434,000股全數供辦理上櫃承銷之用,保留予員工認購之普通股股份
,如有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
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3年8月1日~103年8月6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3年8月4日~103年8月6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3年8月7日~103年8月8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3年8月7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3年8月1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3年8月12日。
7.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3年8月13日。
五、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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