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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發出《食物安全指令》,由今日中午12時起,禁止所有由台灣「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和「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和植物油脂,以及從油脂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或在香港境內供應。
食品商須由中午12時起計的14天內,回收所供應的受影響食物然後加以處置。食安中心表示,經調查發現本港有商戶曾進口「正義」和「頂新」的豬油,並接獲台灣當局通知,有6種用「正義」生產的劣質油脂製成的食品曾經進口本港。食環署根據最新資料,有理由相信上述兩家台灣生產商的油脂製品很可能不適宜供人食用,因此發出指令,確保有關產品不會在本港市場繼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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