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街: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除權(息)基準日(亦為發行新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29
2.公司名稱: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除權息相關數字因誤值
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原公告A.每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2.561515245元
B.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97791761元
更正為A.每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1.097791761元
B.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561515245元
8.因應措施:補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103年度除權息相關數字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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