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興精機:更正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17:14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吳崇儀、林瑞章、吳宗明、吳冠興、李仲武、莊銘國、盧銘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因個人已任職他公司經營階層及因應海外子公司
設立之需求,其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產業或範圍類
同項目者。
解除從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名單如下:
吳崇儀董事:解除全興精機、新三興公司、全興興業董事長,
全興工業、全興創新科技董事。
林瑞章董事:解除台灣福興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吳宗明董事:解除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及蘇州昶興精密沖壓有限公司董事長,
至興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莊銘國董事:解除帝寶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李仲武董事:解除全興國際(股)公司董事長,全興工業董事兼總經理,
至興越南責任有限公司、全興精機董事,友聯車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6年6月22日前。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 全體出席股東同意,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宗明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吳宗明董事:擔任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及蘇州昶興精密沖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鴻禧路46號。
蘇州昶興精密沖壓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鴻禧路4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吳宗明董事:經營汽車、特種車、交通器材之沖壓件與其他沖壓件
之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蘇州昶興科技有限公司、至興越南公司、蘇州昶興精密沖壓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公司,競業行為係配合本公司營
運所需,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效益。
其他原已兼任其他公司經營階層僅小部份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
目類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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