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威寶電信:本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意擬變更合併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前經103年8月18日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合意訂定合併基準日暫定於103年9月30日。


3.因應措施:因考量本合併案執行程式持續中,尚待相關主管機關核准,

依合併契約經雙方董事長核決,擬變更本合併案基準日暫定於103年10月31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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