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弘電:第十五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解除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黃晉益:董事 (2)許文鼎:董事 (3)楊武輝: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黃晉益董事擔任YA HORNG ELECTRONIC (M) BERHAD董事長
A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
亞電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
HIGH POWER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法人代表董事
(2)許文鼎董事擔任YA HORNG ELECTRONIC (M) BERHAD董事
A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
HIGH POWER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法人代表董事
(3)楊武輝董事擔任
陞暉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黃晉益: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亞電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亞電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平山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亞電電子(東莞)有限公司:黑膠唱機、激光唱機、車內燈座、雷射唱機機芯、
混音器、音響設備及配件、小家電。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不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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