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生化科技(809)稱法院駁回有關集團成員公司涉嫌侵犯專利申索
鉅亨網新聞中心
大成生化科技(00809)公佈,集團成員公司於今年9月10日接獲判決,據此,法院已駁回原告人就有關集團成員公司涉嫌侵犯專利編號EP1.664.318(標題為「生產L-氨基酸微生物及生產L-氨基酸的方法」)提出的所有申索,並已准許有關集團成員作出的部分反申索。
根據判決,法院下令駁回原告人作出的申索,並下令原告人支付有關集團成員公司的法律費用為數9.04萬歐元,有關付款須即時強制執行。
此外,法院亦准許有關集團成員公司作出的部分反申索,據此,有關專利的部分標的事項為無效,而原告人及有關集團成員公司須承擔其本身有關反申索的法律費用。
有關集團成員公司獲有關荷蘭法律的法律顧問告知,案中各方可於判決日期後三個月內就判決申請上訴,否則判決將會被視為最終決定。
-華富財經Quamnet/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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